都知道安裝高空拋物監控可有效遏制高空拋物的行為,加上最高院針對高空拋物這一行為印發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了根據現實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程度等因素,最高可按: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那么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如何有效固定證據?眾所周知,對于任何案件來說,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如何確定“嫌疑人”,如何確定拋擲位置等,這些都需要無可辯駁的證據進行固定;那么高空拋物監控畫面就顯得非常的重要。
上海黃浦區某社區安裝的高空拋物監控成功鎖定一高空拋擲滅火器的事件:
從7月中旬開始,該處一棟25層樓高的商住樓,4天之內連續拋下了3個滅火器,由于之前沒有安裝防高空拋物監控,所以一直無法確定拋擲樓層更無法確定“嫌疑人”;在工作人員努力調查的同時,也針對拋擲面安裝了高空拋物監控,就在安裝后的7月18日,高空拋物監控系統連發4個高空拋物預警,顯示這幢樓21層有不明物體扔出窗外!
民警立刻趕往目標家中。這家人此前警方也調查過,但當時對方矢口否認。此時在證據面前,女主人終于承認:兒子患有自閉癥,可能不小心把東西扔下了樓。在民警教育下,肇事男孩也承認了他因貪玩在7月12日至15日期間多次從高空拋下滅火器、注水垃圾袋等物品,并于7月18日再次拋下紙團和注水垃圾袋。因孩子年幼,民警對他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并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束,杜絕危害公眾安全的事件再次發生。
事后,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高空拋物監控的高效抓拍,不僅是安防技術的勝利,同樣也離不開社群人員的協同合作。安裝高空拋物監控不單單是“找到”,更為重要的是通過技術手段起到“一抓就準”的震懾威力。
通過最高院頒發的相關《意見》加上高空拋物監控的技術手段,從心理上震懾了這種不良行為,但說到底,治標需治本,從人心、人性上根治高空拋物的惡習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