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蘭州市近日印發了《蘭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表明,日照分析是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采用計算機技術,在日照標準日,分析研究擬建建筑(包括共同構成影響的建筑)日照與其他有日照要求的擬建、在建、已建建筑及場地的關系,并編制《日照分析報告》的行為。
今后,蘭州市中心城區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擬建建筑(場地)與周邊建筑(場地)之間應進行日照分析。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同時報送《日照分析報告》,作為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的組成部分。《日照分析報告》結論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步公示。同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調整導致建筑位置、高度、層數、正負零、外輪廓、套型、窗戶等改變時,應當隨調整的規劃設計方案重新報送《日照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