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5%以上,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綠色建材應用進一步擴大,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全面推廣,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綠色建筑創建活動,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
方案指出,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強設計、圖審、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確保綠色建筑標準落實。鼓勵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提高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積極引導城鎮新區按綠色生態城區標準進行建設。加快《福建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立法,明確各方主體責任,規范綠色建筑各項活動。
同時,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修訂完善綠色建筑設計、評價等相關地方標準,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加強綠色建筑地方標準體系化、信息化管理。推進海峽兩岸標準共通,開展《海峽兩岸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實施試點,加強兩岸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海綿城市、無障礙設施等方面工程項目合作和示范推廣。鼓勵福州、廈門、泉州等地發揮優勢、先行先試,實施更高標準的綠色建筑要求。
方案明確,各地應按本省有關規定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加強集成設計,規范構件選型,加大預制內外墻板、樓梯板和疊合樓板推廣應用,提高建筑標準化、模數化水平,著力提升項目裝配率。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建筑等工程中積極推廣應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推動裝配式裝修和全裝修交付,提高整體衛浴、整體廚房、干式工法樓地面、管線分離等應用比例,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開展適合沿海地區特點的裝配化建造關鍵技術研究,推進裝配式建筑產品化、部品部件化發展,引導企業加強標準、工法研究與應用,打造一批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方案提出,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節水改造,鼓勵開展節能門窗、建筑遮陽、高效照明、屋面保溫隔熱、透水鋪磚等綠色化改造。指導福州、廈門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創建任務,鼓勵其他設區市積極申報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建立完善節能運行管理制度,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節水管理,鼓勵使用《福建省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鼓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研究與試點,加大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再生水利用。
此外,方案還指出,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鼓勵采用綠色建材采信數據庫中的產品。完善綠色建材推廣政策措施,鼓勵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綠色建筑和生態城區、裝配式建筑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鼓勵開展海峽兩岸綠色建材產品和技術應用研究,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企業和工程,大力推廣應用新型綠色建材。
加強技術研發推廣。加強綠色建筑科技研發,大力推進5G、物聯網、人工智能、建筑機器人等新技術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應用,推動綠色建造與新技術融合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項目申報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住建部綠色建筑創新獎。建立建設科技創新成果庫,定期公布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