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冶名捷違反了《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該條規定如下:第一款: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召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項目負責人辦理簽到手續后在施工現場領取施工許可證件,并為施工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作業場地。第二款:對于依照相關規定應當實施綠色建筑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后6個月內申報綠色建筑設計標識。
依據《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廣州市海珠區住房和建設局對廣州中冶名捷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第(三)項:違反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對于依照相關規定應當實施綠色建筑的工程,建設單位未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后6個月內申報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
資料顯示,中冶AH050406和AH050408地塊綜合發展項目(含酒店)項目占地面積為3106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54556平方米,廣州中冶名捷為該項目業主單位。據報道,2016年,中冶置業以30.7億元拿下海珠區AH050406、AH050408地塊,溢價率為45%。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綠色建筑為人類提供一個健康、舒適的工作、居住、活動的空間,同時實現最高效率地利用能源、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是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迫切需要。當前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劇,工礦污染凸顯,飲水安全存在隱患,呈現出污染從城市向農村轉移的態勢。這其中建筑行業是主要的污染源之一。要改變這種局面,就需要大力推進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主要特征的綠色建筑體系和生態城市建設,這是保障人民健康的迫切需要。
廣州中冶名捷成立于2016年12月6日,為中冶置業子公司,中冶置業最終受益股份為75.495%。其股東結構如下:中冶置業持股50.00%;珠海中冶建信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50.00%。珠海中冶建信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股東結構如下:中冶置業出資比例為50.99%;建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為48.99%;中冶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