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于2006年11月11日公布并于12月11日正式施行,銀監會根據該《條例》發布了《實施細則》。為配合《條例》及《實施細則》正式施行,12月11日上午10時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中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進行在線;[主持人]網民:外資銀行最快在什么時間可以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
[王兆星]轉成法人的外國銀行,當他轉制完成,我們就可以批準他經營中國居民的人民幣業務。對于外國銀行沒有轉制的,可以申請吸收中國公民每筆100萬元以上的定期存款。所以應該說什么時間能夠辦理人民幣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轉制過程是否準備充分和轉制過程的速度。
[王兆星]100萬在很大程度上是鼓勵外國銀行分行去做企業機構的一些業務,因為作為一個分行,網絡受到很多限制,經營個人業務的成本會很高,也不便于老百姓來接受這種服務。另一方面,從風險的考慮,對存款人保護的角度考慮,外國銀行分行的母行在海外,是全球化的經營,對它的風險沒有辦法監控。
出了風險,很快會波及到在中國的分行,中國老百姓存款很難得到保護,外國分行也不參加我們當地的存款保險,一旦發生支付危機,就得不到存款保險的保護。鑒于這些原因,我們鼓勵外國銀行分行盡可能做中國企業和中國機構的業務,外國法人銀行有很大的分支機構網絡,鼓勵他們可以做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的業務。
隨著市場和競爭的發展,其實每個銀行,包括外國銀行的子行,也包括外國銀行的分行,也包括中國的銀行,他們會根據自己的優勢,資本優勢、技術優勢、人才優勢等等,確定自己的發展戰略定位和市場定位,確定自己的客戶定位,會隨著各家銀行的優勢和不同戰略,會形成不同的競爭市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