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業人士的解釋,系統本身確實會占據一些內存。而且,一些預先安裝的軟件,也會占用內存。對此,有人認為不值得“大驚小怪”。不過,再專業的事情,也不能違背法律常識。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真實情況;經營者應當確保其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消費者購買的是內存128G的手機,但只有112G,這一情況確實涉嫌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意味著,不能因為是約定成俗的東西,便就認為是合理的,手機內存“缺斤少兩”折射出的個人權益“缺斤少兩”不容忽視。
手機內存的大小,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行業標準,涵蓋實際可以使用的內存和全部的內存等定義,并對預先占用的內存進行明確規定,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只有用明確的行業標準將相關事項規定得細致明了,才不會引發大的爭議。不然,相關事情引發的討論仍將周而復始出現。(本文來源于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