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撐架的拆除必須經驗算復核并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及其它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拆模時間,拆模前必須有拆模申請及經審批。架體拆除時應按施工方案設計的拆除順序進行。
3、支撐架拆除前應派專人檢查支撐架上的材料、雜物是否清理干凈,支撐架拆除前必須劃出安全區,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派專人進行警戒,架體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員作業。
4、拆除時應遵循先上后下、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則(即從撓度變形較大處開始拆除),部件拆除的順序與安裝順序相反,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順序為:采取全孔多點、對稱、均勻、緩慢的原則,先中跨后邊跨、由跨中逐步向兩端支點對稱的拆除支架。
5、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循環拆除、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6、支撐架拆除時,為使架體保持穩定,拆除的.小留置區段的高寬比嚴禁大于3:1。
7、鋼管、扣件拆除時,應將鋼管與扣件分離,不允許鋼管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根鋼管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8、腳手板拆除時,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腳手板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9、卸料時應由作業人員將各配件逐次傳遞到地面,嚴禁拋擲。
10、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變形嚴重的,送回修整;配件經檢查、修正后,按品種、規格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11、拆除桿件時,要互相告知,協調作業,已松開連接的桿部件要及時拆除運出,避免發生誤扶誤靠。
12、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約束,方可撤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