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建改造工程是一項復雜而細致的工作,也是對房屋加固企業綜合實力的考驗之一。其大致可劃分為四部分:上部新增結構、下部原結構加固、原基礎加固處理、上下結構連接。其施工技術要點如下: 1、加層新結構形式;上部加層結構通常有鋼結構和混凝土結構兩種形式。采用鋼結構有利于減輕下部結構和基礎加固的壓力,但當下部原結構為混凝土結構時,上下結構的剛度相差較大而不利于抗震。因此有時根據整體結構體系的要求,也采用混凝土剪力墻與鋼結構框架相組合的形式。中部加層一般以鋼結構形式,下部加地下室一般以混凝土結構形式,其中加地下室以別墅居多。 2、原基礎加固處理;當加層層數與原建筑層數比例較大時,基礎加固往往不可避免?;A加固的形式與原基礎形式、地質情況、荷重增加比例等相關,通常采用錨桿靜壓樁加固。 3、下部原結構加固;由于加層導致下部結構需要承擔的荷重增加,以及地震和風的側向荷載效應增大,下部原結構的加固往往是全方位的。有時出于抗震加固的需要,也要對下部原結構進行體系加固。 4、上下結構連接加層新結構需要在下部原結構的頂部進行生根,因此此處上下結構連接必須十分可靠。
房屋整體性不滿足需求時,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 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02 當縱橫墻連接較差時,可采用鋼拉桿、長錨桿、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03 樓、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的措施; 04 當圈梁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應增設圈梁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植筋加固是有效的抗震加固技術,在抗震設防區應用植筋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進行開裂混凝土及裂縫反復開合下植筋承載能力檢測,試驗時植筋錨固深度應取基本錨固深度ls,試驗時所植鋼筋應達到實際屈服強度; 2、應進行抗震性能適用檢測,試驗時植筋錨固深度應取基本錨固深度ls,試驗時所植鋼筋應達到實際屈服深度。 植筋抗震加固所用植筋膠應具有良好的觸變性、粘結力強、低潮濕靈敏度、抗酸堿、抗震等。